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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这个春秋郑国的公子宋有一个羡煞众吃货的特异功能,那就是每每食指乱动,一准过一会儿就能吃到好吃的。
有 一天,公子宋跟子家两个人去觐见郑王,刚走到殿门口,公子的预兆就来了,食指大动。公子就跟子家说:“你看着,一会儿咱就有好吃的吃了。”进殿一看,果真 郑王正炖王八汤呢,俩人相视一笑。郑王一看,好端端你俩这是乐啥呢?公子宋把食指大动的事一说,郑王这么一听,俩人就杠上了。郑王说:你不是特异功能吗? 我就不给你,就不给你!你这特异功能它不灵。公子宋一看,大王你不是故意整我吗?我非要吃,非要吃!就用手指沾了汤吃了,扬长而去。
回去公子宋一想,我这是作死的节奏啊,大王不打死我才怪呢!于是先下手为强,把郑王给杀了。食指大动和染指于鼎两个成语皆出于此。
听说过见色起意,为财起意,为口吃的也能把国君杀了,公子宋还真是天下第一人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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